【热门】单位承诺书三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承诺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作出承诺如下:
1、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见附表)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2、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安全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查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
4、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8、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10、履行好《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
法人(负责人)签字: 使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为了更好的树立公司对外形象,更好地打造公司的品牌,本人承诺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洁建设和反腐*工作全面负起责任。按照责任制的要求,把加强廉洁建设和反腐*工作纳入劳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廉洁建设与企业经营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相互促进,共同进步。本人承诺具体如下:
1. 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公司管理人员相关廉洁从业守则,做一名懂管理、守规则的合格员工。要处处把自己的形象和公司形象视为一体,牢记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损害公司形象。
2. 认真参加各类廉洁建设教育和作风建设教育的学习活动,在工作岗位上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改进。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自觉向公司汇报个人廉洁从业工作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3. 不从部门保护主义、小团体及个人利益出发,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4. 洁身自爱,严以律己,不以自身工作职位为资源,为获取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5. 在和往来单位有业务接触时,不依业务之便,“吃、拿、卡、要”,提取回扣,有损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不用公款向上级和下属派送“红包”,不收受此类“红包”。一但发现,自愿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严格处理,直至开除。
6. 加强对自己的家庭成员的管教,不利用自己职权上的一些影响和职务上的一些便利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及亲戚朋友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7. 在和外界单位往来时,要坚守公司的利益,树立公司的形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兄弟单位提出任何方式的非公司意思的要求,非正常的`推销、介绍业务,笼络项目等。
8. 不以任何理由,违背公司的意愿,刁难来往单位的人员,推诿办事的效率,损害公司形象。
9. 出差办事,回来要及时述职,如实地报销开支,不得弄虚作假。不索取或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及各种形式物品,无法拒收的,应按规定上缴。
10. 对公司资源的使用以节约、适度为原则,少开支、多办事。一但发现弄虚作假,开大开支的,自愿接受公司严格处罚,开支自负,公司可直接开除。
11. 认真按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本建设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办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绝不以权**,不做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事情。
12. 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13. 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14. 生活中严格遵守公司廉洁建设各项禁令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购物、看电影、刷微博、炒股和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 自愿与公司全体同仁一起互相监督、互相支持,共同坚守廉洁思想,共同保持良好的廉洁行为。
以上承诺接受公司和广大员工的监督。本人如违反承诺,自愿承担违诺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工作单位(部门):
职务: 年 月 日
承诺人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在“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我本人不存在《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字[20xx]120号)中的以下整治内容事项: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离职、开除、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离退休(退职)费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5.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移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8.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岗津补贴的。
9.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12.停薪留职、擅自离职、出国不归、未聘任人员等其他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
13.违反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超编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学校负责人 : 承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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