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交协议书模板
断交协议书模板1甲方:乐昌市 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中厦集团福润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混凝土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3、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包机械(含进出场)、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4、工程承包范围:按照甲方认定的施工图纸施工。
5、工期:20xx.10.10—20xx.12.15,20xx.12.16保证通车条件。
6、工程单价确认:
21地面平整:2元/M(如现场没有平整,不作结算) ○
22水稳层3元/M(含平整.修补高差) ○
3 钢模安装4元/M ○
4 伸缩缝安装钢筋1元/条 ○
5浇筑混凝土路面(拉纹)12元/M(含保养) ○
6 锯缝灌沥青3元/M(含机、锯片) ○2
7、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本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规范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8、合同价款:合同总价 按实际工作面结算。该费用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3、甲方负责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4、甲方负责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5、甲方提供水电源,运输车辆。
6、甲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断交措施。
7、甲方负责保证正常的施工环境,如因外界环境阻碍正常施工,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赔付,工期按耽搁天数自然顺延。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生效。
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朱锦顺__ __郭宗俭 _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等文件移交甲方。
4、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5、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6、在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三__天内无条件进行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
8、竣工后,保证二年内路面质量。
9、路面标高要求找坡至东大门外大道接边(厂内东路与南路交叉点为全路面最低点)。
10、按期完成工程。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顺延
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大量增加。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2、除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因素外,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乐昌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月按实际工作量付给乙方80%的工程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95%;剩余结算总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 七 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3、质保期年,以甲方确认的竣工日期算起。质保期结束经甲方确认没有质量 问题后,甲方于 15 日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4、甲方每次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必须出具劳务工工资发放表。
第九条 竣工验收
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四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3、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完毕后,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
第十条 保 修
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 2 ……此处隐藏1063个字……则上甲方村民不到景区旅游。
八、 乙方在租赁期间做好林木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如发现有人盗窃和毁坏林木等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告之甲方。
九、 乙方在租赁期间的用工用料,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十、在本合同签署后,甲方有义务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处理好村民、村、相邻村及村民、当地的社会关系,以防止出现影响本合同履行、景区正常经营、建设、维护的事宜。
十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因甲乙双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不准予开发、不予以立项、对相关涉及到景区开发建设所有事宜不予以审批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实施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租赁期满即20xx年4月30日后本协议即终止。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半年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甲方如在租赁期满后另租给第三方或甲方自已使用的,则乙方的投入需要按市场评估价由第三方或甲方收购,在未向乙方支付对价前,本合同涉及的租赁仍由乙方实际租赁使用。
十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在仙居县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旅游开发公司,便于景区项目主体能尽快落实和实施。
十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如一方解除或终止的,则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 万元,如有损失的,则还需承担赔偿对方一切损失的责任,在未支付前本合同依旧有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山林附图与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淡竹乡余坑村(大源行政村)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附件:
大源行政村共有村民代表人,以下村民代表已悉知山林租赁协议书内容,同意投资商来余坑旅游开发。 村民代表(签字):
断交协议书模板3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丰润区帮扶村主要街道硬化水泥路工程 米,经过议标方式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为四级公路标准,全长 米,乙方应严格按照《河北省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必须达到优良工程。
二、工程造价(包工不包料)
本工程全长 公里,水泥路面面积 平方米,厚度0.18米,混凝土设计标号C25以上,工程造价 元。工程内容包括路基修整,路面混凝土浇注、养生、培路肩等有关工作。
三、乙方开、竣工日期
该工程于20xx年 月 日开工,20xx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 天。
四、付款方式
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后,由甲方负责。按唐山市丰润区交通运输局(丰交【20xx】25号)文件执行,报帮扶项目所在镇审核,区交通局对项目进行验收后,由区基层建设年办公室审核签字,报区财政支
付。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协调解决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正常施工引起的民事纠纷。因当地群众阻挠造成的工程停工,按停工的时间工期延长。
2、乙方在施工中,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发现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返工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资料,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同时提供各种原材料,但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标准、施工技术及施工计划施工。如果需要设计变更,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施工日期完工,无特殊情况不许拖延。
3、乙方每完成一项工程量,应及时自检,填写质量验收报批单,由甲方按《河北省公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查、验收合格,并由丰润区交通局质量监督站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严格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配有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熟练地工人及设备。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施工场地必须设明显标志及指示牌,设有交通秩序或断交,夜间需设有电灯作标志,或有人看守。
6、本工程中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人身安全事故、交通
事故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望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断交协议书模板4甲方:贵州省乡村文化与社区 建设促进会 乙方: 村民
独脚莲种苗有限,只有部分村民先种植,生长出芽苗后发展更多村民种植。为了保障全体顺利发展独脚莲种植,保障全村村民的利益,本着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就独脚莲种苗种植销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提供乙方独脚莲秧苗 株。
2、甲方保证在种苗到位后及时发放种苗。
3、甲方负责金银花种苗的技术处理。
4、甲方为乙方免费培训技术人员,在生长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并常年为乙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甲方根据乙方需要,经双方协议,可以派技术人员到乙方处指导独脚莲种植和独脚莲产品加工。
6、在乙方独脚莲产品不能销售情况时,甲方根据当地价格帮助销售乙方种植独脚莲产品。
二、乙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种苗送到乙方手里,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种植下去,如没有按照甲方规定时间种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技术人员到乙方后,乙方负责组织村民参加培训并配合甲方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乙方必须听从技术人员的指导,如不按技术要求种植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种植独脚莲生长出的芽苗三年内不可以独自销售,芽苗只能按规定免费给其他村民种植。若发现独自销售的,全体村开会讨论惩罚决定。
4、 乙方种植生产出的产品可以独自销售,也可以统一销售。价格由全体村民讨论决定。
5、乙方种植的独脚莲产品不能销售时,可以委托甲方销售,乙方负责独脚莲产品运输到甲方处并负责运输及费用。
三、在种苗运输和种植过程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水淹、长期干旱、天气异常、山体滑坡、道路断交、交通管制等)而导致种苗死亡,不属双方责任。
四、协议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协议签定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条款,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贵州省乡村文化与社区 建设促进会 乙方:村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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