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的自我鉴定
XX参加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级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以来,能摆正位置、虚心好学,端正学风、潜心修学,联系实际、活学善学。通过近三年的刻苦学习,该同志党性修养得到了新的增强,知识素养得到了新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本职各项工作。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被市委表彰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该同志的主要事迹如下:
1、始终坚持学以修德这个核心,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在函授学习中得到了进一步树立。该同志十分珍惜在党校这个大熔炉中学习、锻炼的机会,把立德、修德作为学习的第一前提。虽然就职于组织部门,日常工作比较繁重,仍一天不落地参加集中辅导,一着不让地抓好个人自学,做到了工作、学习两不误。特别是在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一年半间,该同志承担着领导讲话、汇报总结、简报信息等材料的起草工作,虽然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节奏快,仍能挤时间学习,不但没有掉队,还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作为组工干部,该同志尊重教员,与其他学员和睦相处,言行举止得体,在班级中的表率作用比较突出。
2、始终紧扣学以增智这个关键,知识结构在函授学习中得到了进一步优化。该同志能正确看待党校的函授学习,学习的定位不仅仅局限于取得一纸文凭,而在于求得真知,力争做一个眼界宽、知识宽、思路宽的全面发展的青年干部。围绕这样的定位,该同志在平时的学习中注重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每次集中辅导前,坚持先预习再听课,遇有疑问坚持向老师们请教、到网络中求解,学习效率很高,学习成效也有目共睹,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实现了由不懂到一知半解、到理解、到运用的转变。
3、始终抓住学以致用这个根本,服务组织工作大局的本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学习的过程中,该同志能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慎视和思考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所从事的组织工作之间的联系,注重研究组织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注重从法律的角度解决一些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对建立组织工作法规体系的几点思考》的论文,提出了从组织部门职能职责、干部选拔任用、基层组织建设三个方面创制一套与国家的法治管理、与党的依法执政领导相适应、相衔接的组织工作法规制度体系的构想,得到了市委有关领导的重视,较好地实现了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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